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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侵权诉争突发!代理佛山某公司调解破局:30日合规更名即止损,零赔偿+原告担诉讼费

发布者:国信信扬(佛山)律师事务所2026年07月30日50人看过举报

一、案情背景:名称含“YA”引诉讼,被告面临经营危机

佛山某企业经市场监管部门合法核准登记后,因企业名称中包含“YA”字样,被主营实业投资的广东某实业公司以“构成不正当竞争、易致市场混淆”为由,诉至广东省人民法院。原告主张其长期使用“YA”字号,被告在同类行业中使用相同字号侵害其字号权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使用该名称并承担经济赔偿。

若诉讼失利,被告不仅需紧急变更已用于营业执照、合作合同、宣传物料的企业名称,还可能因“不正当竞争”认定损害品牌商誉、流失合作客户,甚至面临高额赔偿,正常生产经营将陷入停滞,亟需专业法律团队介入化解危机。

二、律师介入:精准研判+调解攻坚,锁定低代价化解路径

1.法律研判:厘清争议边界,明确调解可行性

律师团队核查被告企业名称注册流程,确认其为法定核准登记,且被告与原告的住所地、核心业务存在明显差异,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故意攀附原告字号”的主观恶意。但考虑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字号权益的保护,若进入实体审理,不仅耗时数月,还可能影响被告正常订单交付。基于此,团队判定“调解是兼顾双方诉求、降低被告成本的最优选择”。

2.调解推动:锚定核心条款,严控被告风险

团队主动对接原告及法院,围绕纠纷化解的关键节点反复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与文档一致的核心协议:一是明确被告更名期限与标准——30日内向企业登记部门申请变更名称,变更后不得含有“YA”字样,给被告留出经营过渡时间;二是协商诉讼费用承担——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全额负担,完全避免被告产生额外经济支出。

三、案件结果:调解书生效,被告零损失化解纠纷

佛山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当日正式生效。最终被告仅需在30日内完成企业名称合规变更,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赔偿,案件受理费亦由原告承担,实现“零赔偿、低成本、短周期”化解纠纷的目标,企业生产经营未受任何实质性影响,成功规避了商誉受损、客户流失的风险。

四、律所结语

本案的成功代理,彰显了企业纠纷处理中“法律精准研判+灵活调解策略”的实战价值。国信信扬(佛山)律师事务所团队始终以“维护委托人经营稳定、控制纠纷成本”为核心,通过对案件的深度分析与调解条款的细致协商,帮助佛山某风机企业在不正当竞争诉争中快速止损,保障了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若企业面临字号争议、不正当竞争等类似纠纷,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依托法律工具找到最优解决方案,避免纠纷对企业发展造成长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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