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揭穿“垫资项目”骗局!律师定性借贷+追公司责任,借款成功追回!

发布者:国信信扬(佛山)律师事务所2026年07月30日76人看过举报

一、案情背景:“稳赚不亏”的垫资项目,背后藏借贷纠纷

2022年起,陈先生以经营塞纳科技有限公司、承接“垫资项目”为由,多次向梁先生提出资金需求,承诺“无需参与经营、固定收益、稳赚不亏”,具体往来如下:

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梁先生应陈先生垫资需求,累计转账30万元(含按指示转塞纳公司公账10万),双方约定收益。期间陈仅返还5万本金及1万收益,2023年12月后陈以“账户被封”停付收益并失联。陈系塞纳公司前法人、控股股东,然公司拒认借贷关系,梁30万面临风险。

二、律师介入:三招破局,锁定“借贷定性+公司连带责任”

国信信扬(佛山)律师事务所接受梁先生委托后,围绕“厘清法律关系、固定关键证据、追及责任主体”制定代理策略,逐步突破案件难点:

(一)精准定性:“垫资项目”实为民间借贷,打破“投资”假象

针对陈先生“项目投资”的主张,律师团队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从“是否共担风险”核心特征切入,梳理关键证据链

(二)追及责任:塞纳公司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驳斥“代收”抗辩

塞纳公司以“仅为代收人、款项未用于经营”为由拒绝担责,律师团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单位经营,单位需共同担责),进行突破

(三)证据固化与财产保全:为胜诉与执行铺路

全面梳理证据:律师协助梁先生整理12笔银行/微信转账记录、20余条微信聊天记录、塞纳公司工商信息、《垫资合作协议》等,形成完整证据链,确保事实清晰、法律依据明确;

及时申请财产保全:考虑到陈先生失联、塞纳公司可能转移财产,律师在起诉时同步申请对两被告价值31.4万余元的财产进行保全,法院依法裁定冻结其银行存款等资产,为后续判决执行筑牢“财产保障墙”。

三、案件结果:法院认定借贷关系+公司连带责任,委托人成功追回款项

佛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于民事判决,核心结果如下:

(一)借贷关系成立

认定案涉“垫资项目”不具备投资特征,实质为民间借贷。经核算陈先生需向梁先生归还借款本金229341元;

(二)利息支持合法范围

截至2023年10月5日的利息为587元,2023年10月6日起,以22934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三)塞纳公司共同担责

认定陈先生作为塞纳公司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案涉款项用于公司经营,塞纳公司对上述本金及利息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目前,判决已生效,梁先生通过保全措施可顺利追讨款项,避免“胜诉却无财产可执行”的困境。

四、案例启示:民间借贷纠纷中,三大核心要点需把握

(一)“投资”与“借贷”的区分关键:是否共担风险

本案中,律师正是抓住“固定收益、不参与经营、无风险兜底”的核心特征,成功将“垫资项目”定性为民间借贷。

(二)公司与个人债务的连带情形:法定代表人+款项用于经营

当借款人为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时,若能证明“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可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追及公司责任,避免仅起诉个人导致“人去财空”。

(三)证据留存与财产保全:胜诉的“双保险”

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公司工商信息等,是认定事实的关键;同时,发现对方失联或可能转移财产时,应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为后续执行锁定财产,最大程度降低维权风险。

五、律所结语

若遇类似“以项目名义募集资金、承诺固定收益”的情况,建议及时留存资金往来、沟通记录等证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关系、追讨款项,避免权益受损。

  • 国信信扬(佛山)律师事务所
  • 18028107559
  • 31440000MD02619450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7号绿地中心28楼2808室
华律入驻年份 1
  • 1年 入驻华律
  • 0次 用户采纳
  • 0次 用户点赞
  • 448分(优于68.55%的律所) 平台积分
  • 一天内 响应时间
  • 82篇 投稿文章
  • 执业认证
  • 职务认证
  • 手机认证
  • 实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