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律师事务所 (江海,大额家事、跨境资产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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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 1084 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江门法院抚养权裁判考量因素
在江门家事审判实践中,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核心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综合审查以下条件:
子女目前生活现状:孩子长期跟随哪一方稳定生活,是否已经形成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法院一般不轻易改变现有生活环境。
双方抚养条件:经济收入、住房条件、时间精力,能否陪伴照料孩子。
父母个人情况:有无家暴、赌博、酗酒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恶习。
老人协助照料: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帮忙照顾孩子,可作为辅助参考。
年满 8 周岁子女的个人意愿,属于重要参考依据。
三、常见误区解析
误区 1:谁赚钱更多,孩子抚养权就一定会判给谁。
经济收入只是其中一项参考,不是决定性条件。即便一方收入高,如果没有时间陪伴照顾孩子,也不一定可以拿到抚养权。
误区 2:孩子不满 2 周岁,只要母亲没有工作,就不能获得抚养权。
不满两周岁原则归母亲抚养。母亲经济条件较弱,可主张对方支付抚养费,不会直接丧失抚养权。
误区 3:拿到抚养权之后,对方就不能探望孩子。
抚养权和探望权相互独立。不直接抚养一方享有法定探望权,抚养方不得无故阻挠。
四、维权实操建议
优先固定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学籍资料、日常就医记录、生活照片视频、接送记录。
不要采取抢夺、藏匿孩子的方式争夺抚养权,该行为会对案件裁判产生不利影响。
双方协商抚养权,可一并约定抚养费标准、探望时间,写入离婚协议;协商不成可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提示:本文为法律知识科普,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家事案件结果取决于证据与案情,有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