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概要:汪某夜间驾驶摩托车,为避让来车碰撞施工方摆放在路中间压着沙井盖的两块大石头,导致五根肋骨骨折,疫情期间无法住院,汪某回家卧床休养三个月。汪某系早餐店个体工商户,月收入稳定过万元。与施工方协商时,对方只同意赔偿六千元医疗费,汪某家属认为是自己摔倒受伤六千元可以接受。 办案过程:莫敏燕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建议复查伤情,复查发现实为六根肋骨骨折,判断汪某达到了残疾,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最终汪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经法院判决,施工方赔偿汪某二十余万元,远超当事人预期。汪某庆幸遇到莫律师,没有接受六千元的低价赔偿。 办案体会:本案体现了律师在侵权类案件中主动调查和证据挖掘的价值。当事人初诊结论可能低估伤情,律师通过复查和司法鉴定重新固定损害后果,将原六千元的调解方案提升至二十余万元的判决赔偿。本案说明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律师不应被动接受既有医疗结论,而应主动引导当事人完成完整的损害证据链,以充分实现赔偿请求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