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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专利申请权

发布者:恒标知识产权律师|时间:2023年01月31日|分类:知识产权 |315人看过


专利申请权主体的不同之处在于专利申请阶段的不同。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专利申请权在哪个阶段转让,双方都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公告,否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转让。以下是专利申请权转让的详细说明:

一.专利申请权转让程序

1.签订转让协议。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出让人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类型.发明者或设计师.技术情报及数据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职责.价格及其付款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申请人为2人以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必须经全体权利人同意;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技行政机关批准。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应当根据下列情形提交相应文件:

1.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书的,应当提交申请人或者代理公司签署的“文件复印件请求书”。

2.申请人面对面办理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邮寄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邮寄的,需要提供委托关系确认.经办人身份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专利申请人依法将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但仍未授权的专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后,只有受让人有权继续提交专利申请,不能从根本上保证受让人将来能够成为转让发明创造的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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