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流程及步骤
1、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尽管委托代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考虑到精心撰写申请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审批程序的法律严谨性,对经验不多的申请人来说,委托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2、申请的受理
局受理处或各局处收到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3、申请费的缴纳方式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局收费处或局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目前,银行采用电子划拨,邮局采用电子汇兑方式.缴费人通过邮局或银行缴付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号,缴纳费用的名称使用简称.汇款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费用不得寄到局受理处。
4、申请费缴纳的时间
面交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缴纳申请费.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因为缴纳申请费需要写明相应的申请号,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两个月。
5、审批程序
依据法,发明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三个阶段。
6、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
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也是申请人可以视需要选择的一项手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只允许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发明申请只允许在提出实审请求时和收到局发出的发明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对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
1、代理事项
(1)申请专利前好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了解是否有相同的技术已经申请了专利。
(2)专利申请代理人按照专利申请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的内容,撰写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在提交专利局前应当交由申请人审阅并签署确认书。
(3)如果需要委托制作附图,加收制图费。
(4)委托书一般为委托全部程序的代理,代理人可以代申请人办理向专利局缴纳各种费用的手续等相关事项,并将专利局发出的各种通知书及时转交申请人,同时告知注意事项或提出相应建议。
(5)如申请人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代理人,以确保正确收发有关通知和材料。
2、程序说明
(1)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审的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三年之内的任何时间。请求实审要交纳实质审查费。
(2)发明专利从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各年度的申请维持费在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时与专利登记费等一并缴纳。
(3)方法发明以及无固定形状的产品的发明,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4)专利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5)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有六个月的滞纳期,仍可补缴年费,但要缴滞纳金。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6)专利申请过程中或专利批准后,随时可以办理转让手续。
(7)如果专利申请人要依据已提出的中国专利申请提出PCT国际申请或向外国申请专利,应自中国申请日起一年(12个月)之内办理上述申请手续,以便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享受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