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豪律师
张新豪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江苏-无锡专职律师
13196531996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17:00

怎样属于合同诈骗罪

作者:张新豪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76次举报
2022-05-10


一、怎样属于合同诈骗罪

1、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卖假货是否属于诈骗

把假货当成真货,故意欺骗购买人的,属于消费欺诈,构成诈骗。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头像向我咨询。


张新豪,执业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拥有有法律从业资格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有法院实习经历和社区矫正志...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无锡
  • 执业单位:江苏瀛恒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220********2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法、继承、法律顾问
江苏瀛恒律师事务所
1320220********23 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法、继承、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