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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为什么既要签名又要盖章?

发布者:房广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 |1531人看过举报

只有签名没有盖章(只签名没有纳手纹印)的法律风险何在?

有人会说,只要有签名,将来对方不承认,我们申请笔迹鉴定即可。但实际上,近些年我们的笔迹鉴定技术几乎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在笔迹鉴定时,普遍要求我们必须提供有法律效力,且与需要鉴定的签名材料时间相差前后3年内的材料作辅助比对检材。这样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每个人的书写习惯随着时间的推移都是在不断变化的,如同我们小学写的字就没有现在书写的美丽潇洒一样的道理。

有法律效力的,且与需要鉴定的签名材料时间相差前后3年内的材料作辅助比对检材,提供起来非常困难。

  比如,我们提供了一份时间上相吻合的合同,但对方一定会提出这份合同无法确定是本人所签,真实性有异议的意见。

  比如,我们恰巧在那个时间段办理了结婚登记,民政局备案的有《结婚登记申请书》,上面有本人签名,且冒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你是无法从民政局借走原件进行鉴定的,复印件又无法比对。

相比于笔迹鉴定来讲,指纹鉴定的技术就比较先进,且指纹具有唯一性。通过指纹鉴定,我们可以准确的判断鉴定检材上的指纹与对方指纹的同一性。

因此,合同中仅仅进行签名,并且双方对自己真实性有意义,这个证明过程是非常繁琐且困难的。

只有盖章没有签名(只有指纹没有签名)的法律风险何在?

只有手印没有盖章的情况下,对方可能辩称章为伪造,或者辩称公章早已不再使用等。只有手印没有签名的情况下,对方可能辩称是在其醉酒的情况下、在其睡着的情况下,被人拿着其手指摁下的手印。否则,为何不让我签名呢?这种反驳的观点,恐怕连法官都无法直接否定它的真实性。那么,这对于我们来讲,就是一个藏在法律背后的风险。因此房律师团队始终坚持认为,最佳的合同签订方式为签字+盖章(签字+纳手纹印)。


关于签订合同时合同效力的具体问答:

(1)问: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或只有财务专用章,合同有效吗?(与自然人签订合同,没有纳手纹印只签字了,合同有效吗?)

答:原则上有效,但存在法律风险。

(2)问: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只有授权代表签字,合同有效吗?

答:在出具授权书的情况,原则上有效,但存在法律风险。

(3)问:只有合同专用章,合同有效吗?

答:经过备案的合同专用章,有效,但需对方出具备案资料。

(4)问:只有财务专用章,合同有效吗?

答:无效。

(5)问:签合同随便用笔就可以吗?

答:尽量自己带笔,尽量不要使用铅笔、彩笔等非签字笔。


总结

(1)尽量要求对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特别是在签署重要合同时;与自然人签订合同时要纳手纹印并进行签字。

2)如果是授权代表签字,要求对方出具授权书;
3)要求对方加盖公章或经过备案的合同专用章,而不是财务专用章;
4)有人除了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外,可能还有多个供他人称呼的名字,比如小名、乳名、别名、曾用名等,从法律角度考虑,使用法定姓名之外的名字有引发争议的可能,需进一步证明名字与行为人等同;
5)签名的时尽量带一支自己的笔,防止特殊墨水笔导致字迹消失,不要用铅笔,因为不容易保存而且还容易被涂改。尽量不要使用马克笔、水彩笔等笔尖较软的笔,这些用笔无法反映书写人的笔力运用和细微笔画的书写习惯,在笔迹鉴定时无法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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