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无罪辩护
尊敬的审判长,各作审判员
律师所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派我出席本庭担任本案的一审辩护人,依法为被告人刘XX进行辩护,接受指派后,辩护人查阅了本案的卷宗,会见了被告人,通过庭审调查,对本案有所了解。辩护人认为,被告人 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 不构成犯罪。主要理由如下:
一、事实之辩,被告人未参加聚众斗殴。
二、法理之辩,被告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因此辩护人认为 的行为、与本案的结果无因果关系, 不应当对他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法条之辩。刘XX不符合聚众斗殴的主体资格。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对与一般参加者不认为是犯罪,因此对于被告刘XX不应当认定为聚众斗殴罪。
四、公安机关收集刘XX的证据时程序违法,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根据
在本案的 ,根据法律规定该份笔录中不利于被告刘XX的供诉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法律依据。
五、 情理之辩。
对此辩护人希望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之前,能够站在保护、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的立场上,作出有利与 的判决。
律师事务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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