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阳李志丹律师|广东普罗米修(南阳)律师事务所
南阳很多务工兄弟打官司,最怕的不是"确认不了劳动关系",是"关系确认完了,单位还是不缴养老"。
仲裁委给你出了《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出了《判决书》,白纸黑字写"XX年XX月至XX年XX月存在劳动关系"——你拿着去社保局,单位一句"公司困难,缓一缓""你自愿放弃的,别闹了",事情又卡住。
今天把"确认完劳动关系→单位仍不缴养老"的完整路径,拆给你看。
1 先纠一个误区:补缴养老,别再回仲裁委了
很多人拿到"确认劳动关系"的文书,转身又去仲裁委申请"补缴养老保险"——仲裁会直接驳回。
为什么?因为法律规则很清楚:
单纯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 / 法院受理范围。? 仲裁只负责"确认劳动关系"这一道;补缴这道,归人社局劳动监察、社保经办机构、税务部门行政执法追缴。
所以正确路径是:
仲裁 / 法院? → 拿"确认劳动关系"文书(必须加盖生效章)
行政部门? → 拿生效文书去追补缴
法律依据我也给你列清,心里有底:
《劳动法》第72条:单位必须为职工参保养老等社保,属于法定义务,不能协商免除("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在公司不缴这事上,基本没用)
《社会保险法》第63、86条:单位欠缴,征收机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加收日万分之五滞纳金,并处欠缴金额1–3倍罚款;拒不缴纳的,直接划扣单位账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02 分步操作
第一步:书面催告单位,先留证(协商阶段)
别一上来就投诉,先发一份书面《补缴养老保险催告函》,目的是"证明你给过单位机会、单位拒不配合",后面行政投诉和主张赔偿都用得上。
催告函写清三样:
生效仲裁/法院文书确认的劳动关系起止时间
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事实
限3–7日内主动向社保部门申报补缴,滞纳金由单位全额承担;逾期将向行政部门投诉,由此产生罚款、强制执行成本由单位承担
送达方式(关键):
EMS邮寄,备注"社保补缴催告"
同时微信/短信文字发一份
全部截图 + 保存快递底单
?? 李志丹律师视角:单位收到这份函,法务/HR 部门内部会评估——滞纳金+1–3倍罚款+强制执行风险,账算得过来的一般就乖乖去补缴了。这步能省你一半行政投诉的精力。
第二步:行政投诉(最有效的一步)
催告期满单位仍不缴,带材料去单位所在地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这是首选,监察大队可以直接下《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备选渠道: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稽查科、社保费征收税务窗口;线上12333、当地政务服务平台也能投诉。
必备材料(原件+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
生效劳动关系确认文书(必须加盖生效章,没盖章监察不收)
工资流水、工资表(核定缴费基数用)
社保缴费记录截图(证明对应时段未参保)
单位工商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
催告单位补缴的聊天记录、快递凭证
投诉诉求标准表述(照着念):
"本人与XX公司XX年XX月—XX年XX月劳动关系已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单位未依法缴纳该期间职工养老保险,现申请行政立案,责令单位限期足额补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承担全部滞纳金;逾期不缴依法处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步:单位仍拒不补缴?强制手段上
监察/税务出了《限期补缴通知书》,单位逾期还不缴:
加收滞纳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3倍欠缴金额)
直接查询、划拨单位银行账户资金
账户没钱、拒不配合 → 征收机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拍卖单位资产抵扣
到这一步,单位基本扛不住。
第四步:行政部门不作为的救济
如果监察、社保部门立案后拖延不处理、不予立案:
向该部门上级人社局、政府信访办投诉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起诉行政机关不履行社保征缴法定职责
03 李志丹律师提醒:除了补缴,还能同步主张两项赔偿(走仲裁)
这点很多人不知道——单位不缴养老,除了走行政追补缴,你还能单独申请劳动仲裁要赔偿,仲裁是受理的:
①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以"单位未缴社保"为由提离职,按工作年限N个月工资? 补偿。
比如你在单位干了4年7个月,N=5,补偿5个月工资
② 养老待遇损失赔偿
如果因单位长期欠费、政策限制导致无法补办补缴,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单位赔偿"养老金损失"(按你本该领的养老金折算)。
?? 时效要分清: 行政追缴社保:无1年仲裁时效限制,不受离职2年限制,可追溯多年欠缴 经济补偿金、养老损失赔偿:仲裁时效1年,自离职/知道权益受损起算 —— 这个别拖
04 六个字的操作总结
确认关系 → 书面催告 → 监察投诉 → 责令补缴 → 法院强执 → 行政不作为则起诉行政机关,同时仲裁要经济补偿。
05 李志丹律师视角:单位在这事上的三个常见话术
公司内部开会讨论"员工要求补缴养老怎么应对",听得最多的三句:
话术一:"你当年自愿放弃的,别现在反悔。"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在"单位有法定义务缴纳"这条面前,基本无效。仲裁确认了劳动关系,行政追缴照样走。
话术二:"你去投诉吧,补缴也没多少钱/滞纳金我们出不起。"
——滞纳金日万分之五,年化约18.25%,加上1–3倍罚款,账算下来公司比你还急。监察《责令整改》一下,老板比员工还积极。
话术三:"仲裁都确认完了,补缴还得走行政,你折腾啥。"
——补缴本来就不在仲裁管,走行政才是正路。很多务工兄弟被这句劝退,其实亏的是自己。
06 结语
确认完劳动关系只是第一步,单位不缴养老,后面这套行政追缴+强制执行的路径,法律给得很足——只是多数务工兄弟不知道"补缴不走仲裁、走监察",也不知道还能同步要经济补偿。
如果你也遇到了"确认完劳动关系、单位仍不缴养老"的情况,欢迎找我聊聊。南阳李志丹律师专注保险拒赔+工伤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