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叶斐律师代理被告,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113)万元
案例详情(关于案例的内容)
2021年3月,原告作为买家,被告作为卖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其中约定卖家应于一定时间内将原有户口迁出,否则,每逾期一日,应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买家支付违约金,直至原有户口迁出之日止。同年5月,房屋产权登记过户到原告名下,但房屋仍有失踪人口贾某户籍仍未迁出。尽管被告在签订合同后及时申请宣告贾某死亡,但失踪和宣告死亡程序都不能立即生效,起码还需要四年。显然被告违反合同约定,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原告起诉主张按已付款436万的日万分之三赔偿,如果支持该诉请,累计至2023年12月违约金就会高达119万元。
但是我方认为该违约金过高,要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并从当事人各自的过错程度(主张主要过错在原告)、原告的实际损失(主张原告没有举证实际损失)以及户籍相关政策规定等角度进行辩解。最终法院采信我方观点,判决被告只需承担6万元违约金,大大低于原告上百万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叶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