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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能否继承?

作者:牛路家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63次举报

日常生活中谈论的继承问题,被谈论的大多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流转问题。那么,当公民在民事诉讼正在进行的过程中死亡,其继承人能否具有继承该公民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即其继承人能否继承其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中公民的法律地位是可以继承的。只要死亡的一方当事人的继承人表明要求参加诉讼,就可以取代原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继续进行相关诉讼活动。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应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诉讼。同时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继续参加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继续参加诉讼的继承人有效。这就表明了公民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可以继承的。

但是,并非所有的民事诉讼法律地位都可以继承,能继承的必须是双方争议的标的是可以继承的。如双方争议的是金钱、房产等,继承人可以继续进行诉讼。若双方争议的标的是专属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如争议的是关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收养关系等,则这些关系会随当事人的死亡而消灭,继承人对此类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不能继承。

因此,关于公民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能否继承,需要在具体个案中根据诉讼标的的性质进行判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四条  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牛路家律师,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民、刑法律事务兼修,侧重于民商事领域事务的处理。执业以来,民商事方面处理过许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昆明
  • 执业单位: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30120********20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