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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人员注意了 别被不法分子贩卖个人信息!儒商律师推荐

发布者:山东儒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5日|分类:刑事辩护 |410人看过

求职人员注意了 别被不法分子贩卖个人信息!儒商律师推荐

近日,新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成功打掉一涉嫌为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吸粉引流”的犯罪团伙,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净化了社会环境。

为圆发财梦 犯险入歧途

家住新泰的杨某今年29岁,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固定工作。翻看朋友圈,杨某发现自己昔日的同学不是做生意发了大财,就是靠业绩升职加薪,心里越来越不舒服,便琢磨起赚钱的“门道”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杨某了解到“吸粉引流”赚钱快,决定通过这一“途径”赚取自己的第一桶金。

所谓的“吸粉引流”,是指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居民个人信息,再将这些非法所得的个人信息转给“上家”,供其实施诈骗。杨某无视“吸粉引流”对社会造成的隐患及危害,不断在网上搜索“吸粉引流”的资讯,还加入了一些相关的QQ、微信“交流群”。经过反复学习、操练、尝试,杨某很快摸索出了一套“吸粉引流”的赚钱方法,并获取了不菲的收入。在金钱的诱惑下,怀着侥幸心理的杨某自以为掌握了“财富密码”,开始着手实施自己的“致富大业”。

招募新同伙 浪子难回头

杨某购置了一台二手电脑,通过换件、重组,将其打造成了“上网神器”,并利用这台“神器”在家搭建起收集居民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杨某先是通过招聘网站发布招聘广告,收集求职人员个人信息,再从海量求职信息中摘取求职人员的姓名、电话、专业技能、求职意向、家庭住址等内容,利用“话术”与求职人员联系。

在与求职人员的交流中,杨某自称招聘公司客服,并为求职人员提供了一系列非常吸引人的工作。待求职人员表现出较大的求职欲望时,杨某便报出自己的微信账号,要求对方添加自己为好友,进一步商谈入职条件。此前,杨某已通过非法途径在“号贩子”手里买了十几个微信账号,只要利用这些微信账号与求职人员成为微信好友,便完成了“吸粉引流”的步骤;再将这些带着求职人员个人信息、微信好友的微信账号出售给“号贩子”,就能换取不菲的报酬。

通过“吸粉引流”,杨某不到半天便净挣300余元。如此迅速的敛财方式极大刺激了杨某,他租了一套房子,找来表弟及另外两个朋友“入伙”,又组装了3台电脑,准备把“事业”做大做强。

放假搞“团建” 瞬间被“团灭”

在接下来的3周时间里,杨某“团队”疯狂“吸粉引流”,先后获利1.8万余元。见钱包鼓了起来,杨某特意让“团队”休息一天,到景区开展“团建”活动。殊不知,杨某等人“吸粉引流”的行为,已导致数名求职人员遭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引起了上级公安机关的关注。

新泰市公安局展开严密部署,成立抓捕小组,随时准备收网。杨某4人从景区“团建”出来时,被抓捕小组民警抓了个正着。杨某4人戴上冰冷的手铐后,这才如梦初醒,发财梦碎。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标题:“吸粉引流”团伙组团赚大钱 景区“团建”悉数落网 来源:泰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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