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张诉王某离婚纠纷调解案,代理原告张X,调解,达成原告诉求,顺利离婚
一、案例背景
当事人:
原告:张X(女方)
被告:王某(男方)
核心争议:
1. 解除婚姻关系
2. 婚生子女抚养权分配(一女一子)
3. 夫妻共有房产分割(某某府商品房,购买总价103万余元,首付21.5万,剩余房贷80万)
双方诉求:
女方主张:房产归男方,男方承担房贷
男方拒绝:要求房产留给女儿,否则不承担房贷
二、调解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创新性解决方案:
1. 婚姻关系:双方离婚(调解书生效即解除)
2. 子女抚养:
-女儿归女方抚养,儿子归男方抚养
- 互不支付抚养费,明确相互探视权
3. 房产处置(核心突破点):
- 两步走确权:
- ① 房屋归女方所有,房贷由女方偿还(解决当下分割僵局)
- ② 附条件过户:女儿成年后房产无条件归女儿所有(保障子女利益)
- 首付款豁免分割:双方放弃首付款分割主张
三、法律依据
1. 离婚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感情破裂调解离婚)
2. 子女抚养:《民法典》第1084条(最有利于子女原则)
3. 财产分割:《民法典》第1087条(照顾子女权益的财产分割)
四、律师点评(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通过“时间换空间”破解房产分割僵局:
1. 创新处置思维:
- 当双方对房产归属僵持不下时,采用“过渡性归属+定向传承”模式:既确保女方享有房屋管理权,又通过附条件过户实现男方“留房给女儿”的核心诉求,彻底消除争议。
2. 经济与情感双赢:
- 互免抚养费减轻双方经济压力,保留探视权维系亲子纽带;
- 放弃首付款分割避免评估程序,降低诉讼成本。
3. **调解核心价值**:
- 相较于判决,调解更能实现个性化解纷。本案方案超出原告诉讼请求,通过灵活条款满足深层需求,体现“司法智慧+律师谈判”的协同价值。
【律师提示】
离婚案件房产分割易陷僵局时,可尝试:
- 引入**子女利益载体**(如本案定向过户条款)
- 活用**债务承担与权属分离**(女方还贷但暂享所有权)
- 通过**豁免部分权益**加速达成共识(如放弃首付款分割)
郭春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