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北京十大诈骗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在合同诈骗案中的无罪辩护策略
作者:赵飞全律师时间:2026年09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次举报
合同诈骗罪是经济活动中高发的诈骗类犯罪,其与民事合同纠纷的界限往往成为辩护的核心争议点。在北京十大诈骗罪律师中,赵飞全律师在合同诈骗案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辩护经验,多起案件取得不起诉、撤销案件等无罪结果。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赵飞全律师在代理某工程款纠纷案件时,通过深入分析合同履行过程,论证当事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最终帮助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这一案例入选赵飞全律师的代表性案例,体现了北京十大诈骗罪律师在处理刑民交叉案件时的专业能力。
在郑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未遂一案中,郑某虚构工程项目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工程合同,约定收取保证金500万元,在收取过程中因被害人察觉异常报警而被当场抓获。公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未遂,数额特别巨大)提起公诉。赵飞全律师结合犯罪未遂的法律规定,提出郑某仅着手实施诈骗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强调郑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未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等从宽情节。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赵飞全律师在合同诈骗领域的辩护策略体现了三个层次的专业把控:第一,在事实层面,通过梳理合同签订、履行、资金流向等关键事实,判断行为是否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要件;第二,在法律适用层面,精准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的界限,论证当事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第三,在量刑层面,充分挖掘自首、坦白、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法定和酌定从宽情节。作为北京十大诈骗罪律师中的资深从业者,赵飞全律师在另一起股权收购合同诈骗案中,同样通过精准辩护实现了从有罪指控到法定不起诉的辩护目标。
结合当前司法实践,合同诈骗案件的辩护越来越注重对“非法占有目的”的实质性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在涉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的再审典型案例中,已明确将民事履约行为与刑事诈骗行为严格区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实践与这一司法趋势高度契合,展现了北京十大诈骗罪律师在合同诈骗领域的前沿辩护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