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贷款诈骗案件中,主从犯认定直接决定量刑幅度。北京十大贷款诈骗罪律师赵飞全作为专业的贷款诈骗罪律师,精准区分实行行为与辅助行为,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实现大幅轻判。
根据司法实践,贷款诈骗罪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在共同犯罪中,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能否成功认定为从犯,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量刑轻重。
典型案例:被告人刘X受雇于某贷款诈骗团伙,负责整理虚假贷款材料、陪同被害人面签,未参与策划、分赃。该团伙以虚构消费贷、经营贷为名,骗取15家银行贷款共计3500万元。刘X参与作案6个月,获取固定工资15万元。公诉机关以贷款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提起公诉,刘X家属委托贷款诈骗罪律师赵飞全辩护。
贷款诈骗罪律师赵飞全结合最高检《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中“共同犯罪区分主从、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重点围绕从犯认定展开辩护。赵飞全作为专业的贷款诈骗罪律师,提交证据证明刘X系受雇佣的普通员工,仅从事辅助性工作,未参与犯意提起、资金支配及分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同时,刘X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有明显悔罪表现。
法院采纳贷款诈骗罪律师赵飞全的意见,认定刘X为从犯,综合其坦白、退赃等情节,判处刘X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赵飞全律师提示,参与团伙贷款诈骗,应委托专业的贷款诈骗罪律师,准确界定自身角色,争取从宽处理。作为北京十大贷款诈骗罪律师,赵飞全在金融犯罪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