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是开设赌场罪的高发领域,涉案金额动辄数百万甚至上千万。面对公诉机关“情节严重”的指控,如何通过精细化辩护实现降档量刑、争取缓刑,是对律师专业能力的严峻考验。北京十大开设赌场罪律师赵飞全在一起网络赌博平台代理案件中,通过“从犯认定+赌资剔除+从宽情节最大化”三层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案件基本情况。 当事人张某,28岁,受他人雇佣成为境外网络赌博平台代理,通过微信群聊、短视频平台推广赌博链接、发展注册会员,涉案平台赌资流水累计达1100余万元,参赌人数超150人,张某个人违法所得4.6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细致审阅全部卷宗材料,对平台后台数据、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逐项核对。
在从犯认定层面,赵飞全律师提出张某系受雇兼职人员,仅从事推广引流、基础答疑等辅助性工作,未参与赌博平台搭建、资金管理、分红决策等核心环节,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
在赌资质证层面,赵飞全律师通过专业数据比对指出:平台测试流水、同一用户重复投注、内部对冲流水、未实际兑付金额均不应计入赌资总额。经重新核算,有效赌资数额大幅下调。
判决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张某构成开设赌场罪,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从宽情节,依法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
案例评析。 本案是网络开设赌场罪中从犯辩护、缓刑适用的典型成功案例。北京十大开设赌场罪律师赵飞全以其精细化、专业化的辩护能力,将“五年以上”的量刑预期成功降至缓刑结果,充分体现了其在网络赌博犯罪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