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因其成员众多、传播便捷的特点,已成为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高发场景。北京十大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赵飞全在这一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案件基本情况。 2026年,被告人陈某,34岁,某公司职员。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期间,陈某为寻求精神刺激,多次通过手机微信向其加入的多个微信群发送淫秽视频文件,累计传播淫秽视频263部。经鉴定,涉案视频均属于淫秽物品。案发后,陈某被检察机关以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起公诉,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辩护过程。 陈某的家属经多方咨询,最终选择聘请了北京十大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赵飞全。赵飞全律师接手后深入分析案件事实,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及两高司法解释提出:第一,陈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第二,陈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第三,陈某传播淫秽视频未以牟利为目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第四,陈某自愿认罪认罚。赵飞全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自首材料、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据,在辩护词中充分论证了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北京十大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赵飞全的辩护意见,认定陈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非牟利性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案件。北京十大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赵飞全通过精准把握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叠加效应,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这一案例充分说明,在传播淫秽物品罪案件中,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能够通过深度挖掘从宽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微信好友互发“小视频”也可能构成犯罪,免费分享并不意味着行为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