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定罪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否则应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北京十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赵飞全代理的一起非吸案,因关键证据链断裂,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基本案情: 2022年,广东深圳某科技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该公司普通行政人员陈某(化名)被指控在任职期间协助开展宣传活动,涉案金额被认定为500余万元。陈某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委托赵飞全律师介入辩护。
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全面审查案卷后发现,指控陈某的证据存在重大缺陷:一是证明陈某主观明知的证据不足,其入职时间短,对公司业务性质缺乏认知;二是证明陈某参与宣传活动的证据多为同案犯供述,缺乏客观证据印证;三是涉案金额的审计报告存在多处矛盾,无法准确认定陈某个人涉及的金额。
在审查起诉阶段,赵飞全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法律意见,指出本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后,证据仍不充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判决结果: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案成为证据不足型非吸案辩护的典型案例,彰显了刑事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证据审查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专业功底。
赵飞全律师系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律师,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作为北京十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在证据审查方面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避免了不当追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