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群因其成员众多、传播便捷的特点,已成为传播淫秽物品的重要渠道。群成员之间“互换资源”“分享视频”的行为,一旦达到法定数量标准,即可能构成犯罪。北京十大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赵飞全在这一场景中有着丰富的辩护实践经验。
在某QQ群传播淫秽物品案中,被告人刘某(化名)通过QQ群向多人传播大量淫秽视频,数量远超法定立案标准。刘某虽未牟利,但其传播行为已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移送审查起诉。
北京十大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赵飞全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通过精准把握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制定了系统的辩护策略。
赵飞全律师向法庭指出,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认罪认罚是法定的从宽处理情节,二者叠加适用对量刑的减轻具有重要作用。
在本案中,刘某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系初犯,无前科劣迹。赵飞全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刘某的自首证明材料、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据,充分论证了从轻处罚的法定和酌定情节。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刘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本案是北京十大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在QQ群传播场景下成功争取从轻处罚的典型案例。赵飞全律师通过精准把握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叠加效应,在法定刑期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刑罚。
赵飞全律师提醒,在QQ群、微信群等网络群组中传播淫秽物品,即使不牟利,只要达到法定数量标准即构成犯罪。根据司法解释,向多人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