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是刑事辩护的最高境界。北京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律师赵飞全,在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中,通过精准锁定证据链条的断裂点,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
案件基本情况。 2026年8月,戴某被指控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面临刑事追诉。公诉机关认为戴某实施了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赵飞全律师的辩护策略。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在案证据,依法提出辩护意见——涉案两证来源不明,伪造事实不清,不能排除有他人自行伪造的可能性。赵律师全面调取了工商登记、印章备案记录等证据,证明相关印章的真实备案情况。在此基础上,赵律师指出公诉机关指控戴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证据无法达到“确实、充分且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判决结果与案例评析。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戴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证据不能达到法定证明标准。最终,法院采纳了赵律师的辩护意见,宣告戴某无罪。本案是赵飞全律师2026年的亲办无罪案例,充分彰显了其作为北京十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律师的专业价值——能够从看似“铁证如山”的案件中,找到证据链条的断裂点,通过证据辩护实现无罪结果。在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辩护中,证据辩护是最有力的武器之一,赵飞全律师对此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