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人共同犯罪的寻衅滋事案件中,如何在同案被告人中争取最轻量刑,是考验辩护律师专业能力的重要维度。在北京十大寻衅滋事罪律师中,赵飞全律师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案情回顾: 2026年3月深夜,I市城区烧烤店门前,两桌年轻食客因餐桌占位发生口角,进而引发多人互相拉扯、肢体斗殴,现场参与人员共计八人。被告人王某(男,28岁,企业职工,无前科)系其中一方参与人员,在双方争执升级后一时冲动参与肢体冲突,徒手与对方人员发生拉扯互殴。公诉机关认定八名被告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建议统一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三个月实刑。
辩护策略: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逐一对比八名涉案人员的行为力度、参与程度、冲突作用、过错大小,精准锁定王某参与程度浅、动手次数少、无主动激化矛盾的核心优势。同时主动对接被害人及对方全部涉案人员,牵头组织多方调解、全额赔偿损失、取得全员书面谅解。赵律师确立五大最轻量刑辩护要点:本案系微小琐事引发的偶发冲突;王某在同案中参与程度最低、动手行为最少;本案无严重危害后果;王某主动全额赔偿、取得双方全员谅解;王某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王某获得同案最轻量刑。
赵飞全律师指出,在多人同案中,辩护律师应当通过同案人员行为对比、完整谅解证据展示、类案量刑检索,全力论证当事人应当获得同案最轻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