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停车纠纷升级为刑事犯罪
2025年10月,某公司职员吴某因与邻居在小区停车问题上多次发生口角,双方矛盾不断升级。案发当晚,吴某酒后情绪失控,用钥匙将邻居停放在小区内的轿车左侧车门及引擎盖划伤。经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车辆修复费用约为1.2万元。被害人报警后,吴某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拘留,公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二、赵飞全律师的辩护策略
家属在审判阶段委托了北京专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赵飞全。赵飞全律师在审判阶段接受委托后,经阅卷和会见发现,吴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赵律师认为,虽然涉案金额1.2万元已超过5000元的追诉标准,但吴某具有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从宽情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赵律师积极协调吴某家属与被害人进行赔偿协商,全额赔偿了被害人损失1.2万元,并额外给予适当补偿,被害人出具了书面谅解书。在法庭辩论阶段,赵律师从认罪认罚、全额赔偿取得谅解、初犯偶犯、具备缓刑监管条件等角度进行系统辩护。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涉案金额1.2万元属于“数额较大”范畴,法定刑期在三年以下,具备适用缓刑的法定前提。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为吴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吴某当庭获释,避免了牢狱之灾。
四、案例评析
北京十大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赵飞全准确把握了“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核心从宽情节,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本案充分体现了赵律师在审判阶段精准把握量刑情节、实现最佳辩护效果的专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