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组织卖淫罪的量刑分为两档:一般情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认定直接决定当事人是否面临五年以上的重刑。因此,能否将“情节严重”的认定“打掉”,成为辩护的核心。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协助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包括:招募、运送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招募、运送的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非法获利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等。
赵飞全律师指出,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与组织卖淫罪的认定标准存在重要差异,必须严格区分适用——组织卖淫罪从全案角度累计卖淫人数,而协助组织卖淫罪应当从行为人自身具体招募、运送的卖淫人员人数认定。这一差异正是辩护的重要突破口。
2026年4月,赵飞全律师代理了一起二审案件,成功实现降档量刑。基本案情:钱某(化名)被一审法院认定协助组织卖淫且“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赵飞全律师接受二审委托后,逐笔核对证据,发现一审认定的10名“招募”人员中,有5名卖淫女的指认存在矛盾,且无其他客观证据印证。
赵飞全律师制定了以“核减招募人数、降档量刑”为核心的二审辩护策略。在二审开庭中,赵律师系统论证了一审认定“情节严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将“情节严重”降档为普通情节,刑期从六年改判为三年六个月。
作为北京十大协助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在“情节严重”抗辩方面拥有独到的方法论——通过精细化证据审查,逐笔核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人数认定,将当事人从五年以上重刑区间拉回五年以下基础量刑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