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2年,15岁的路某因厌学退学回家。2023年4月,路某通过其姨妈接触到一项网络“兼职”——充当“键盘手”,通过网络聊单在嫖客和卖淫女之间牵线搭桥。路某按照上家要求,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带美女图片的视频招揽嫖客,累计获利2400元。2024年10月,路某主动投案并退还全部赃款。公安机关以路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赵飞全律师的辩护策略
路某家属紧急委托北京十大协助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赵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了路某并全面审查案卷,发现路某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多项从宽情节。赵飞全律师随即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法律意见书,建议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三、辩护核心观点
赵飞全律师在辩护意见中指出:第一,路某案发时年仅15岁,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第二,路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符合自首认定条件;第三,路某自愿认罪认罚,家属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第四,路某系初犯,在犯罪链条中处于末端位置。
四、判决结果
浙江省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于2025年8月14日对路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帮教。本案是未成年人涉协助组织卖淫罪成功争取附条件不起诉的典型案例。北京十大协助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再次得到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