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装修工人陈某在完成某商铺装修工程后,因包工头长期拖欠其工资及材料款共计2.6万余元,经多次催讨无果后情绪崩溃。案发当日,陈某在包工头失联的情况下,用铁锤砸毁了其亲自施工完成的部分装修设施。经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被毁坏装修价值约1.2万元。被害人报警后,公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陈某刑事拘留。
赵飞全律师的辩护策略
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紧急委托了北京专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赵飞全。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陈某,详细了解了其被欠薪的事实、讨薪过程、案发背景等关键细节。赵律师发现,陈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其毁坏财物行为系因包工头长期拖欠工资、多次讨薪无果后情绪失控所致,属于典型的“事出有因”的激情犯罪,与无端滋事、蓄意破坏的行为有本质区别,主观恶性较浅。
赵律师还调取了陈某的劳动合同、工资欠条、讨薪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证据,证实其被欠薪的事实。在全面掌握案情的基础上,赵律师积极协调陈某家属与被害人进行赔偿协商,最终全额赔偿了被害人损失1.2万元,被害人出具了书面谅解书。
赵飞全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指出:陈某系因讨薪无望、维权无门后情绪崩溃实施毁坏财物行为,属于事出有因的激情犯罪;陈某具有认罪认罚、全额赔偿、取得谅解等从宽情节;陈某系初犯,主观恶性较浅。
案件结果
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陈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陈某避免了刑事犯罪记录,得以继续工作生活,其被欠薪的民事纠纷也在赵律师协助下通过其他途径得到解决。
案例评析
本案展示了赵飞全律师在“激情犯罪”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北京十大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赵飞全通过充分挖掘案件起因、调取关键证据、积极推动赔偿和解,将一起看似简单的毁财案件成功化解为不起诉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