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犯罪中,从犯的认定直接关系到量刑的轻重。北京十大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赵飞全在一起技术协助案中,通过精准的从犯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相对不起诉决定。
案情回顾:钟某是一名刚毕业的计算机专业学生,2025年经朋友介绍为一家网站提供技术维护服务。该网站后被查实为淫秽内容传播平台,通过会员收费牟利。钟某仅负责服务器日常维护和技术问题处理,对网站的淫秽内容性质和牟利模式了解有限。案发后,钟某因涉嫌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刑事拘留。
北京十大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赵飞全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全面调查。赵飞全律师发现,钟某在该网站中仅从事辅助性技术工作,不参与内容审核、运营决策和收益分配,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处于最末端,属于典型的从犯。同时,钟某获利微薄,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赃。赵飞全律师紧紧抓住“从犯地位”“获利微薄”与“积极退赃”三大核心辩点,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经审慎审查,全面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观点,认为钟某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这一案例再次证明,北京十大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赵飞全在从犯认定和情节辩护方面具有独到的专业见解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