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12万元回扣指控面临公诉
在受贿罪案件中,受贿罪律师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法庭辩论阶段,更体现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提前介入。郑某(化名),某事业单位采购负责人,涉嫌在设备采购中收受回扣12万元。案情看似简单,证据看似确凿,检察机关初步意向提起公诉。如果案件进入审判程序,郑某将面临刑事追诉的严重后果。
二、辩护策略:审前程序的法律博弈
郑某家属在关键时刻委托了受贿罪律师赵飞全。赵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发现了一个被侦查机关忽略的关键事实:郑某收受款项后并未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且该设备采购价格符合市场行情,未造成国家损失。
赵飞全律师据此提出“情节显著轻微”的辩护观点,并未坐等开庭,而是主动出击,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起诉申请书,强调郑某系初犯、偶犯,且悔罪态度诚恳。赵律师没有局限于法庭辩论,而是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成功说服检察机关行使裁量权。
三、判决结果:相对不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郑某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郑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避免了“刑事犯罪记录”这一终身污点。
四、案例评析:审前程序的专业价值
不起诉是刑事辩护的理想结果。本案充分证明了专业受贿罪律师在审前程序中扭转乾坤的能力。很多当事人误以为只有到了法庭才需要律师,但实际上,审查起诉阶段才是辩护的黄金窗口。赵飞全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精准介入,成功将一起本应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拦截在法庭之外。
作为北京十大受贿罪律师之一,赵飞全律师始终强调“辩护不止于法庭”的理念。他擅长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关键阶段为当事人提供精准、有效的辩护服务。这种全流程、全阶段的辩护思维,正是顶尖受贿罪律师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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