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飞全律师 00:00-23:59
赵飞全律师
因为专注 所以专业(专业的刑事律师)
18601091945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2026年8月酒后砸车损失超5万——赵飞全律师二审推动认罪认罚从宽改判减刑

作者:赵飞全律师时间:2026年08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次举报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一审法院未依法适用该制度的情况时有发生。2026年,河北某市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引发关注:当事人林某因工作矛盾情绪激动,损毁同事车辆,经鉴定损失达51700元。林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公诉机关给出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十个月。然而一审法院审理时未充分考量认罪认罚情节,仅依据涉案金额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林某认为判决明显不当,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委托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赵飞全担任二审辩护人。赵飞全律师将辩护核心定为“一审未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适用错误,量刑不当”。

赵飞全律师团队首先确认林某从侦查、起诉到一审庭审始终自愿认罪,认罪认罚态度连贯稳定。随后查阅全案卷宗,确认林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具结书、一审庭审当庭再次确认认罪认罚意愿,一审法院却未在判决中评述该情节、未给予相应量刑减让。赵飞全律师还梳理了其他从宽情节:林某系初犯偶犯、案件因工作琐事引发、家属已全额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一审未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属于法律适用错误,依法改判从轻处罚。这一案例充分彰显了赵飞全律师在刑事二审辩护领域的专业实力——作为深耕刑事二审辩护领域的专家,赵飞全律师精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规则和量刑减让标准,专门处理一审未适用认罪认罚、量刑不当的上诉案件,多次依据制度规定推动二审改判。对于因一时冲动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当事人而言,选对二审辩护律师往往意味着命运的转折。

赵飞全律师 已认证
  •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 18601091945
    •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80.0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8259分 (优于94.5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874篇 (优于100%的律师)

    版权所有:赵飞全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68884 昨日访问量:358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