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强奸罪案件中最常见的辩护难点,莫过于“一对一”证据情形——仅有被害人陈述与被告人供述相互对峙,缺乏第三方证人、监控录像等客观证据。如何在这种证据困境中寻找突破,考验着辩护律师的专业功底。赵飞全律师凭借其精细化的证据审查能力和对“疑罪从无”原则的坚定捍卫,成功代理了多起“一对一”证据案件,实至名归地入选“北京十大强奸罪律师”榜单。
案件回顾:2025年11月,赵飞全律师代理了一起典型的熟人之间的强奸指控案件。被告人周某(化名)与被害人李某(化名)在某KTV聚会后相识,次日凌晨二人一同前往周某住处发生性关系。事后李某报警称遭到强奸,控方指控李某在过程中多次口头拒绝并试图反抗。本案的关键在于双方关系暧昧,且现场无第三方证人,形成了典型的“一对一”证据局面。周某坚称双方系自愿,随即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辩护策略:赵飞全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申请取保候审,并展开详尽的证据梳理。首先,赵律师调取了案发前后的完整监控视频及通讯记录——视频显示二人进入小区时举止亲密,有搂抱行为;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事前李某曾主动发送暧昧信息,事后并未立即报警,而是直到次日中午因情感纠纷才报案。这些客观证据有力地动摇了“违背妇女意志”的指控基础。
其次,赵律师重点审查了被害人陈述的稳定性。在多次讯问中,李某关于“反抗细节”的描述存在前后矛盾,且无法提供身体伤痕鉴定支持其“激烈反抗”的说法。
最后,赵飞全律师在庭审中提出核心辩护意见: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双方自愿”的合理怀疑。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在缺乏暴力痕迹、呼救证据且事前事后表现亲密的情况下,不能仅凭被害人单方事后陈述认定强奸罪成立。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犯强奸罪的证据不足,被害人陈述存在矛盾,且无其他客观证据佐证违背妇女意志的事实。最终,法院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周某无罪,当庭释放。
律师评析:赵飞全律师总结指出,强奸罪“一对一”证据案件的辩护应遵循清晰的策略路径:逐次比对被害人陈述的矛盾之处、调取案发前后的客观证据、审查伤情鉴定的证明力。在“一对一”证据案件中,被害人陈述的稳定性、与其他证据的印证性,是判断其证明力的核心标准。赵飞全律师正是凭借这套成熟的辩护方法论,在“一对一”证据困境中屡屡破局,成为“北京十大强奸罪律师”中的佼佼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