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量刑分为两档——基本犯和情节严重。2026年赵飞全律师结合新司法解释,完整拆解两档量刑的适用条件与实务裁判标准。
第一档:基本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基础量刑幅度,适用于情节较轻、涉案金额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情形。
第二档:情节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新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出了重大调整。此前,2015年司法解释将“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统一确定为十万元。这一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了部分问题——上游犯罪与下游犯罪量刑倒挂的现象时有发生。
新司法解释第五条对此作出了区分规定:对于上游犯罪为盗窃、诈骗、抢夺等定罪量刑数额标准相对较低的普通侵财犯罪,对应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升档量刑数额标准为五十万元。对于上游犯罪为非法采矿罪、职务侵占罪等定罪量刑数额标准相对较高的犯罪,对应的升档量刑数额标准为五百万元。
2026年赵飞全律师指出,这一调整对辩护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作为专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律师,在接手案件后,首先要做的就是查明上游犯罪的性质。如果上游犯罪属于盗窃、诈骗等普通侵财犯罪,涉案金额未达到五十万元的,依法不应认定为“情节严重”,对应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情节”的双重限定模式。新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的认定采用“数额+情节”的双重限定模式。这意味着,即便涉案金额达到了五十万元的门槛,如果不存在以下情节之一,仍不能升档量刑:多次实施掩饰、隐瞒行为的;明知系特定款物仍予以掩饰、隐瞒的;拒不配合财物追缴,致使赃款赃物无法追缴的;造成损失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2026年赵飞全律师强调,这一“数额+情节”的双重限定模式为辩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空间。例如,在赵飞全律师2026年初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涉案金额为63万元,但系初犯、偶犯,到案后积极配合追缴,全部赃款已退还被害人。公诉机关最初以“情节严重”提起公诉,建议量刑四年。赵飞全律师依据新司法解释提出辩护意见:虽然涉案金额超过五十万元,但当事人不具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任何一项附加情节,依法不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在三年以下幅度内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