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是故意伤害罪辩护中最有力的“出罪”武器。2026年故意伤害罪律师赵飞全指出,如果能够成功认定为正当防卫,则将彻底免除刑事责任——这比任何从宽处理都更具根本性。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及两高一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当防卫的成立需同时满足五个条件:起因条件——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对象条件——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意图条件——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在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认定的最大难点在于与“互殴”的区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具有外观上的相似性,准确区分两者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指导意见》明确,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2026年故意伤害罪律师赵飞全特别强调特殊防卫权制度:《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中存在严重暴力犯罪且当事人的防卫行为造成了侵害人伤亡,应当坚决主张特殊防卫,彻底免除刑事责任。
如果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则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