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核心构成要件,也是辩护工作的主要突破口。2025年“两高一部”意见对帮信罪主观明知的认定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强调严格依法认定、防止客观归罪。2026年,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充分运用。本文由专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赵飞全为您深入解析帮信罪主观明知的认定规则与辩护策略。
2025年意见明确规定,认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应当根据行为人提供帮助的时间、方式、次数、工具、相关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行为人是否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以及非法获利等情况,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职业身份、既往经历、与被帮助对象的关系及其供述和辩解等综合认定。这一规定确立了综合认定的基本原则,禁止仅凭单一事实认定“明知”。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可以认定为“明知”的兜底情形,包括:因涉诈等异常情形被金融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采取限制、暂停服务等措施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事先准备应对调查的话术口径的等。同时,意见特别强调防止仅依据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情节严重”一项情形,即一概认定构成帮信罪,切实避免客观归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赵飞全指出,这些规定为辩护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具体辩护中,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突破“明知”认定。
第一,审查是否存在直接证据证明当事人“明知”。如果仅有间接证据,需要审查这些间接证据是否形成完整证据链,是否能够排除合理怀疑。例如,如果当事人供述稳定一致,辩称自己对资金性质不知情,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知情,则不能认定“明知”。
第二,挖掘合理辩解空间。当事人是否对被帮助对象的合法性存在合理信赖、交易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被欺骗或胁迫的情形等,都是重要的辩护角度。在一起案件中,当事人被他人以“电商刷单”名义雇佣,对方提供了虚假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当事人有理由相信从事的是合法工作。赵飞全律师据此成功论证了当事人不具备主观明知。
第三,论证认知能力的局限。结合当事人的年龄、文化程度、从业经历、认知能力等因素,论证其确实不具备判断犯罪的能力。例如,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校学生、老年人等群体,其对网络犯罪的认识能力相对有限,难以认定其“明知”。
第四,强调认罪认罚与从宽情节。即便“明知”认定难以完全推翻,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积极配合追查上游犯罪等方式争取从宽处理。专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赵飞全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始终注重引导当事人全面展示悔罪态度,争取司法机关的从宽处理。
赵飞全律师作为知名的刑事律师,在帮信罪主观明知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认为,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认定是辩护工作的核心,专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应当通过精细化的证据审查和法律分析,准确把握“明知”认定的边界,为当事人构建有力的辩护防线,争取无罪、不起诉或从轻处罚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