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案发时间:2026年1月,案发地点:陕西西安,涉案金额:55万元,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上诉案),当事人:郭某某,辩护律师:赵飞全(掩隐罪律师)。
2026年1月,郭某某协助他人转移上游诈骗犯罪所得,涉案金额达55万元,非法获利3万元。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郭某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郭某某不服一审判决,认为量刑过重,其家属委托掩隐罪请律师领域的资深律师赵飞全,担任其二审辩护人,提起上诉,希望能成功改判轻判。
赵飞全律师作为专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律师,接案后立即查阅一审卷宗,详细分析一审判决的量刑依据和存在的问题,会见郭某某,了解其上诉理由。通过分析发现,一审判决认定郭某某“情节严重”存在不当,且未充分考量郭某某的多项从宽情节,量刑过重,有改判空间。
赵飞全律师制定了“上诉改判、争取降档量刑”的辩护策略:一是重点论证一审判决认定郭某某“情节严重”不当,结合2025年新司法解释,上游为诈骗犯罪,“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为50万元,但郭某某涉案金额55万元,仅超出标准5万元,且其系从犯,主观恶性较小,不应认定为“情节严重”;二是挖掘郭某某的从宽情节,一审判决未充分考量其坦白、退赃、配合追查上游犯罪等情节,二审中提交相关补充证据,请求法院依法从轻处罚;三是论证郭某某系被他人引诱参与犯罪,未参与上游诈骗行为,仅协助转移赃款,社会危害性较小;四是指导郭某某补充提交上游犯罪线索,进一步配合司法机关追查上游犯罪,争取新增从宽情节。
二审庭审中,赵飞全律师围绕一审判决的量刑不当之处和当事人的从宽情节展开辩护,精准质证相关证据,清晰阐述上诉理由和辩护观点,同时提交补充证据材料,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改判,给予郭某某从轻处罚。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一审判决认定郭某某“情节严重”不当,未充分考量其从宽情节,量刑过重,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郭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成功为当事人改判轻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启示】掩隐罪上诉案件中,专业律师的介入的关键。赵飞全律师凭借对一审判决的精准分析和对司法解释的熟练运用,成功为当事人上诉改判轻判,体现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律师在二审案件中的专业辩护能力和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