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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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专职律师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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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协议怎么获得劳动赔偿?

作者:王雪平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1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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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方法,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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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平律师,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取得了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山东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王律师从事多年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无锡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220********32
  •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