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炯律师

杨炯律师主任律师

  •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 服务时间:09:00-21:59

  • 咨询热线:15817000068查看

  • 执业律所:广东星予光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区

广州XX公司与顾XX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杨炯|时间:2020年05月30日|42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员工申诉。判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广州XX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被告顾XX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8616元;
二、原告广州XX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被告顾XX2019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10234.48元;
三、原告广州XX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被告顾XX2019年4月份工资29570.86元。
四、驳回原告广州XX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广州XX公司负担。
  • 全站访问量

    24517

  • 昨日访问量

    31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杨炯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