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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没过户,可以不给了吗

作者:李海奎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23次举报

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没过户,可以不给了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子给孩子,虽然没有过户,但只要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就开始生效,不可以不给;除非一方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一、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没过户,可以不给了吗

1、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子给孩子,虽然没有过户,但只要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就开始生效,不可以不给;除非一方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离婚协议书上房子给孩子但未过户有效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协议是属于合同的一种,离婚协议书约定房屋给孩子,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是有效的。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李海奎律师法律基础扎实,长期虚心学习和认真总结实务经验,在工作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在刑事辩护、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20********7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