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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伟律师
执业资质:1430120**********
执业机构: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法律顾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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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刘忠伟律师|时间:2019年11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5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某甲因错误向某乙转了一笔钱,后向某乙索要,某乙已将该笔钱花光,故而双方约定该笔钱为借贷,并约定了还钱期限。期限至,某乙未按约定还本付息,故诉至法院。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要注意利息的约定不能超出24%,24%到36%之间为自然债务。第二,不能预先扣除利息,第三,要求借款人出具规范的借条或签订借贷合同,保留转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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