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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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证明公证要怎么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者: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1日|分类:婚姻家庭 |496人看过

一、身份证明

()自然人

1.境内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等;

3.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4.华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等;

5.外籍自然人提供所在国护照、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等.

()组织

1.境内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代理)本清单中公司章程、出生、学历、学位、资格、纳税状况、证书(执照)、文本相符公证,可以由代理人代为申办公证,代理人按以下情况提供相关证明:

1.监护人代为申办的,需要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和代理权证明;

2.委托代理人代为申办的,需要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二、不动产权利证明

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不动产查档资料、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生效裁判文书、公证书、拆迁安置协议等.

三、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婚姻档案、夫妻关系证明书、(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

四、死亡证明

公安机关出具载明死亡日期的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民事判决书、死亡(继承)公证书,人事部门档案等。

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服务

1、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2、证明离婚、抚养、赡养、监护、劳动(劳务)、寄养、遗赠扶养、解除收养关系、出国留学等协议;

3、证明遗嘱;

4、证明自然人委托、声明、保证、认领亲子等其他单方法律行为;

5、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烟状况、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选票、指纹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6、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收养关系、抚养事实、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等.

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服务

1、证明证书、执照;

2、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

3个、证明涉外公证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

4个、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

需要公证的联系我,可加急,无需本人到场,无需提供原件,邮寄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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