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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应注意的几个时间

发布者:高源律师|时间:2020年04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379人看过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后就可去办理。诉讼离婚是由于双方协商不成而采取的方式,因此其中有几个时间问题需要注意:
一、男方不能起诉离婚的时间:
1
、女方正处于怀孕期间;
2
、女方分娩后一年内
3
、女方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二、起诉要求撤销婚姻的时间:
     
因被胁迫而结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但有时间限制,即应当从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诉讼,如果因特殊情况,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从特殊情况消失之日起计算。

三、感情破裂的认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或者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四、在协议离婚后,以对方有过错而起诉要求损害赔偿的时间: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即对方有过错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诉讼时效为三年

六、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起诉离婚案件再次起诉的时间: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起诉离婚案件再次起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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