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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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嘉传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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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要求抚养权变更-北京离婚律师高源

发布者:高源律师|时间:2020年04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234人看过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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