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一对香港夫妇来到北京嘉传律师事务所,随身带来了一大包伪劣口罩,说其被骗了几十万,要起诉。
经了解,夫妻二人均是商人,2020年初,国内疫情正严重,妻子王太太有自己的贸易公司,遂想借着疫情的机会做口罩生意,得知一位北京朋友刘女士现正身处国外,且有口罩货源,双方一拍即合。因一方在香港,一方在非洲,故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对口罩的数量、规格、价格、付款方式及运输沟通非常充分,王太太尤其反复强调口罩质量问题,但没想到,最终收到的口罩完全是伪劣产品,仅有薄薄的两层,还大量发霉,完全无法使用。王太太与刘女士多次沟通退款事宜,刘女士一直以自己仅是帮忙为由推脱,不予解决,王太太夫妇实在没有办法了,不得不来从香港来到北京找律师起诉刘女士。
根据了解的情况,嘉传律师迅速判断本案如能认定双方为买卖合同关系的话,胜诉问题不大,但是从程序上来看,存在几点障碍。其一,刘女士的送达问题;其二,王太太是香港人,需要回到香港本地出具公证授权;其三,证据固定问题,王太太无法出席开庭,电子证据无法现场出示原件,需要提前固定;其四,诉讼中还可能涉及准据法选择问题。
北京嘉传律师事务所有丰富的涉外、涉港澳台地区案件的办案经验,给予王太太全方面指导,案件顺利推进。本案历经一年多,嘉传律师全程积极推进,无需王太太任何奔波,顺利解决,一审、二审均全面胜诉,维护了香港同胞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