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一时间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学习《民法典》的热潮,尤其是国家机关干部,不仅要求自己学习,还要求国家机关向服务对象、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民法典》。这个《民法典》确实很好,但实际上它是由许多老法律汇编成典的形式重新发布,只不过在汇编的过程中许多地方又重新进行了修改完善,有的地方甚至对以前相关法律不准确或者不科学的用词也进行了修改。这些组成法律诸如有《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包括以往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形式出现的对各专门法律的具体适用规定也直接写进了相应的编章。
由于《民法典》的内容很多,一般人没有精力甚至能力精准掌握,即便掌握了,也由于不了解其他相关法律,所以也仍然是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许多事情仍然可能解决不了。
但是我通过我这些年的法律工作实践,总结出了一些对我们日常生活、工作和经济交往都很实用的而且容易学习掌握的经验,我把它叫做“人生日常往来风险防范实用简招”,大家如果掌握了我总结的这些简招以后,可以说,就相当于掌握了一门“武功”,可以在许多方面进行“自我防卫”。下面就分别讲讲我总结的这些实用简招:
一、树立风险意识
大家一定要注意,我们日常所有的交易和资金往来都有风险,甚至可以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往来都可能会有你意想不到的风险,不是这方面的风险就是那方面的风险。最简单不过的,比如说共同饮酒,如果饮出了问题,也会有风险,你可能会承担一定责任。所以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工作中都要有风险意识,注意防范风险,有时候甚至要作好承担风险的物质和精神准备。
二、无合同不交易(证据风险)
口头合同虽然也是合同,但是书面合同才是最可靠的依据或证据。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你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书面合同并妥善保存好原件;而且注意原件很重要,千万不要遗失,在没有原件核对的情况下,复印件往往得不到法庭认可。
三、有行动必留痕
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不要相信随便一个小员工的签收效力)、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同约定,包括数量、质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等,也要留下书面凭证(更改手印)。
四、与你发生经济往来的对象身份信息必须完整
你在工作、生活、经济往来活动中,当你涉及到需要确定某个人员时最好同时掌握其身份证号,因为天下同名同姓的人很多,如果不出错,那么全国每个人的身份证号都是唯一的,而且是终身确定的,即便你搬迁到省外也不会改变。所以你必须确保那个与你存在某种法律关系者的身份明确唯一,当然最完整的甚至包括对方的性别、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
五、确保发生官司时法院或者你能够找到对方
上面讲的是身份证号,但只有身份证号也可能给你带来麻烦。因为法院不是公安机关,它不会根据你提供的一个线索去给你把对方找出来,所以你必须保证你或者法院根据现有信息能够找到对方。只有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才会给你去找人,他们甚至能根据一点蛛丝马迹(比如脚印手印、头发、皮屑、任何分泌物等)去找到犯罪嫌疑人,但民事案件公安机关一般是不管的。
六、小心死无对证
如果你担心对方可能发生意外死去之后你们之间的合同或者协议“死无对证”,也就是说为了避免他(她)的继承人赖账,那么也最好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如果是家庭经济往来,那么如果你不想公证的话,就争取让对方家属参与签字按手印,要么把他(她)的家属作为共同的合同主体,要么作为合同的见证人,这样一来,对方家庭全部死无对证的可能性就很少很少了,除非你运气特别差,当然对方出现这种情况的话也是很倒霉了。
另外,资金转账记录可以辅助证明。
七、不要被表面感情所迷惑
不管你们感觉上的关系怎么好,有的只是表面现象,生活中背叛朋友甚至背叛亲人的事例很多,我在律师工作中遇到的这样事例很不少,所以,再好听的口头承诺,都比不上白纸黑字的依据可靠。更不要相信酒肉朋友,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甜如蜜。所以说,要睁大了眼睛进行防范。
八、转账是交易资金往来最安全可靠的保障
1.各种交易的资金往来,包括借贷甚至你们私人之间的借贷,你给别人的资金必须有收据,大额资金支出必须通过转账给对方,避免现金支付,因为只有转账才好固定证据,而且转账情况下即使收据掉了也可以到银行打印流水。
2.最关键的是大额资金只有通过转账才容易获得法院认定,否则你不好证明你或你的单位有这个支付能力。即使手头有的是现金也最好先存入银行再转账给对方。而现实中尤其是年纪大的人,却喜欢现金支付,明明是存款的他(她)也喜欢取出来支付,好像在他们心里就觉得那才叫正儿八经的交付似的。
3.如果是与公司或者单位之间的交易,那么你支付给对方的资金必须转账到对方的单位账户,不要转到对方个人账户尤其不要转到对方普通员工账户;如果为了配合对方某种需要而对方一定要求转到某个个人账户的,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方的个人账户名称和账号,甚至包括那个人的完整身份信息。
4.转账的同时,如果再加个备注“借款”、“还款”、“某某材料款”等等则就更加理想了。
5.转了账也最好叫对方写个收据,虽然转账记录可以查,但超过一定年限的不一定能查到,比如信用社的四年以后要到省总社去查。
6.微信转账虽比现金支付好,但仍然没有银行转账好,因为如果对方不老实的话,你也不好证明那个微信号就是对方的微信,尤其有的人用的手机号是别人的身份证办理的情况下最危险。
7.当然,别人给你的可以是现金,只要不是假钞,因为你对别人是诚信的。除非你担心对方给假钞,那么也最好叫对方转账。
九、关于交易商品的交付,尤其是你给别人的东西,必须有个交付依据
1.交付商品给对方,都必须让对方写个收据或者在公司的有关表格上签字并按手印证明其收到你的商品,切不可让其他人代签。如果你们之间预先没有合同因而不知道对方身份证号和住址的最好也注明这些信息并让对方在身份证号上按手印。这其实就是前面第三条提到的收货凭证,这个收货凭证不要相信随便一个小员工的签收效力。
2.如果对方是一个公司或者什么单位,那么必须叫对方提供一个他们单位授权委托这个人或者单位小员工接收商品的委托书并交给你们存档,然后在接收单上签字;如果是他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来接收则可以免交授权委托书,但是由于有的公司可能经常变更法定代表人,所以为了稳妥起见,即使是他们的法定代表人来接收也最好能有个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交给你们存档更好。授权委托书上必须写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号并附一个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还要核对一下他的身份证。
3.被授权委托人也最好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按手印,目的是好印证你手里那个收货凭证上的签字或手印是被授权委托人的。
十、白纸黑字写在合同上的东西也不一定有效
合同或者协议只有合法才能有效,不要以为你们之间写了个合同或者协议对方就必须履行,如果你们的约定明显不合法的话,对方就不用履行。简单举一个例:“我写一个承诺给你说你可以把我杀掉然后你不用负责任。”显然这个约定是无效约定。如果你真按这个约定把我杀了,你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十一、不能随便任何一个人都和他签合同
与你签合同协议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写的东西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然作为证人时除外,在他的认知能力范围内未成年人也可以作证的。
十二、合同、协议等书面凭据单方不要乱涂改
合同、协议或者别的什么书面凭据,如果有涂改的地方,必须让对方在涂改处按上手印或者盖上公章。
十三、慎用善用私章和公章
1.签名切记最好不要用私章,除非你能确定对方这个私章在公安机关备案过,否则这个私章无法确定真假,即使真的也无法确定就代表他本人,因为我也可以随时去刻一个你的名字的私章,这样说明大家应该懂了吧。所以盖私章不如签字按手印可靠。甚至我曾经在某法院一个官司中遇到用假公章的。
2.对于一家单位,尤其是公司企业,建议您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偷盖盗盖等可能严重危及单位利益的行为,一般情况最好掌握在法定代表人或者老板手里。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或者在最后一行的下一行加一个括号,括号内注明“以下无正文”,目的是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文字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您的权益。
3.如果担心对方盖的是假公章然后以后他们不认账,那么你最好同时要求对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按手印,这样即使他盖假公章也跑不掉,甚至他还会因此承担盖假公章的刑事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盖私章也不行,因为不知道他那个私章是否在公安机关备案,所以不如签字按手印可靠。
十四、慎用授权文书
1.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或者签单时如果对方需要授权,建议您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最好写明具体针对哪一件事授权,以及授权的有效期限。
2.业务完成后建议您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这一点很重要,避免此人离职后还以公司名义与对方从事私下交易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与你交易的对方公司负责接单签单的人员,最好要求对方公司出一个授权委托书交给你方保存,授权委托书上一定要写清楚被授权者(即负责接单签单人员)的身份证号和通讯地址,被授权者的身份证也由对方复印一份盖章交你方一并保存,被授权者也应在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上面签字留证。主要原因是,如果你不要求对方给一个授权委托书,那么以后对方可能会否认,一是可能否认这个签字的效力,二是可能否认他们公司具有这样一个人,也就是他可能说我们没有这样一个人,到时你到哪去找这个人呢?
十五、注意定金条款
由于“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含义不同,所以注意不要乱用。“定金”对于因放弃履行而违约的一方具有惩罚性,交“定金”的一方如果反悔就不能收回定金,收“定金”的一方如果反悔就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惩罚对双方都是一样的。而“订金”对谁都没有惩罚性,不具有保证作用,交“订金”一方如果反悔他还可以要回订金,收“订金”一方如果反悔他也必须退还对方交的订金。所以如何使用“定金”或“订金”必须考虑清楚。
十六、保证条款要明确
如果您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在与相关客户签署保证合同时请务必表述由保证人为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的明确意思,避免使用由对方“负责解决”、“负责协调”等含义模糊的表述,否则法院将无法认定保证合同成立。
十七、注意保证性质
您也可能为了业务需要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无论您是债权人还是保证人,建议您在签署保证合同时写明保证期间起止点。如果您与对方约定的保证期间长于两年,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两年。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另外,保证还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者之间责任轻重是有明显差别的。一般保证比连带保证的责任轻,就是说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必须经过先向被保证人行使完毕债权主张的法律程序并且有余债无法获得清偿之后,才能向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主张清偿剩余未获清偿的债务;而连带保证则没有这种前提要求。
虽然选择“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取决于您与客户之间的谈判磋商,但保证合同中务必写明“连带保证”或者“一般保证”字样。
如果是你需要对方提供保证,那么最好请对方为你提供连带保证。
如果是别人请你为他提供保证,推不脱的情况下那么最好写一般保证,或者只写个“保证”。新法律规定的是未明确保证性质的视为一般保证。
十八、注意保证时效
如果您是债权人,采取“一般保证”方式的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务到期后没有偿还的,请务必在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和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采取“连带保证”方式的保证合同担保的债务到期后没有偿还的,请务必在保证期间内以可以证明的有效方式向保证人明确要求其立即履行担保义务。如果您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行使您的权利,保证人将免除对您的担保责任。
十九、抵押经登记才有效
如果您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的,建议您在签署抵押合同时立即与您的客户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仅有抵押合同而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将可能使您的权益丧失实现的基础。
如果是财产抵押必须要到相关部门登记,尤其是不动产需要不动登记中心进行抵押登记。千万不要以为收下对方的房产证什么的就管用,那个管不了用。首先不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无效,其次是房产证这些本本对方直接可以不要,第二天就可以挂失补办了。
另外,汽车虽然是属于动产,但由于它是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财产,所以汽车抵押也必须登记,不然权利没有保障。
二十、作为预防将来打官司用的一切书面证据最好是原件
所有书面证据(包括合同、收据等)必须要原件,不要接收复印件,因为复印件可能造假,而且没有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只要对方不承认,法庭一般也很可能不采信。如果对方实在只能给复印件,那就必须要求对方在复印件上重新签字按红手印或者盖红章。
二十一、自力救济要把握好度
法制时代不同于旧社会,你的自力救助行为比如追债的方式必须掌握限度,不能触碰法律红线,不能出问题。旧社会你可以依靠打得凶杀得凶维护自己的利益,新社会绝对不行了。如今扫黑除恶的行动甚至把个别公安干警、公安领导自己都扫进去了,所以千万不能动用黑社会的力量。
好了,目前我能想到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律意见就这些,希望对读者朋友们有所帮助。
贵州众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位于毕节市) 杨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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