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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找律师,近百万元借款还了又被判再还

发布者:杨骏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9日|分类:合同纠纷 |44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只因一审没找律师,近百万元借款还了又被判再还

作者:杨骏(贵州众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一个真实的案例。

当事人甲是G省某县一位本科大学生,直接就是一个文化人,按理要比许多老百姓更容易应付法庭之事了。

甲与另一人乙合伙做生意,甲同时又向合伙人乙借款近百万用于合伙投资。

后来,这个合伙企业因经营惨淡,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于是破产。破产之后甲承诺除了归还乙的借款外,还会在破产清算的资产中归还合伙人乙的投资。而在这个过程中,甲则分次归还了乙的近百万借款,也归还了部分投资款。

岂料突然有一天,合伙人乙起诉到法院,要求当事人甲再归还近百万。

甲咨询了他的一位律师朋友,律师朋友告诉他说,没关系,你这个简单的借贷纠纷案,凭你的智慧,用不着找律师代理了,你自己出庭就能解决。

于是甲果真亲自“出战迎敌”。然而想不到的是,甲居然自作聪明的将归还的借款说成是归还投资款。甲的想法是投资款不着利息,而借款要着支付利息,所以就把归还借款说成是归还投资款。结果,一审就判甲再归还近百万借款。

二审时,甲在最后上诉期限匆匆忙忙地来找到我,我说你这个只能死马当做活马医试一试了。于是我在二审上诉状中给他详细的梳理了所有借款归还的来龙去脉和证据,并对甲在一审中的错误说法进行更正。当时甲看了我给他写的上诉状,直接就说,唉,你这样一写我都看明白了,原来那些单据太多我自己都有点晕,再加上原告方的起诉书又写得混乱,把我都搞胡涂了。

然而很遗憾的是,上诉状写得再好也不能硬生生改变法律规则呀。二审法官强调说,你在一审中自认的事实,二审怎么可以说否认就否认了呢!所以,结果很令人失望,二审仍然维持原判。

没办法,这不怪我呀,因为一审那些话又不是我说的,关键二审法官并不允许你把一审说错的话收回呀,所以律师又能怎样呢?律师也只能按法律规则办事呀!

说实话,甲就根本不懂得投资款与借款在归还上的法律本质区别,如果是懂法的人就决不会说出这样反而对自己不利的话。

所以,不懂法律的万不可掉以轻心,不要轻视律师的作用,许多法律规则你是不懂的,不然那个律师证还值钱吗?那可是许多法学专业大学生四年大学毕业都不一定能考过的,尤其A证,不是那么轻易能过的!

简单的说,买卖合同中的一个“定金”和“订金”,你能区别它的作用吗?定金在毁约时,毁约方需按定金数额赔偿另一方;但订金在毁约时,毁约方不需要赔偿另一方,只需要收受订金一方原值退还支付订金一方就行。

还有,诉讼时效规则,不学法律的人你懂吗?好了,如果你真不懂诉讼时效,法官是不会告诉你的,不管你是哪一方,是原告还是被告,法官都不会告诉你,也不会在判决中适用诉讼时效问题,因为法律不允许法官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也不能提醒你什么叫诉讼时效。

如此等等。

所以,一个人不懂规则,也许死了都不知道怎么一回事,然后还说法官判案不公,无理责怪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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