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民会学习之股权让与的受让人究竟是债权人还是股东
受让人的地位意义,如果是股东,不仅要有分红权,还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享有投票权;
转让人未履行全额出资义务还要与转让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股权让与担保中,尽管外观上的股权过户登记与设定担保的真实意思表示不一致,但就当事人之间的内部关系而言,还要根据真实意思来认定,即认定股权让与担保中的权利人享有的有担保的债权而非股权。
外部而言,形式受让人是股东,如果其债权人信赖其为股东,要求法院执行股权,法律应否保护这种信赖呢?如何理解权利外观主义,基于登记的权利推定效力,名义股东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执行名义股东的股权,但转让人作为实际股东可以请求确权,也可能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的方式保障自己的权利。如果,作为名义股东的受让人对股权进行了处分,如将股权转让或设定质押的情况下,第三人基于对登记的信赖,可以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到得股权或股权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