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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民会学习之股权让与担保合同是否构成虚伪意思表示

发布者:张莉律师|时间:2019年12月26日|分类:债权债务 |944人看过

      股权让与担保的效力依法认定合同有效,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股权让与担保合同是否构成虚伪意思表示?股权让与担保理解为名为股权转让实为让与担何,股权转让是假,让与担保是真。《民法总则》146条第2款有关“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的规定,虚假的意思表示即股权转让协议因其并非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求而无效,而隐藏的行为即门与担保行为则要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效力,让与担保本身并不违法,因此经虚伪意思表示为由认定让与担保无效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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