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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作者:韦琳莹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2次举报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股权转让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股权转让才发生效力。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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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琳莹律师,有多年法院工作及公司法务工作经验,法律基础扎实,工作经验丰富,态度认真负责。擅长:婚姻家庭、法律顾问、债权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南宁
  • 执业单位:广西君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50120********9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