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与第三人系合法夫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第三人与被告存在不正当男女往来,并私自通过微信、支付宝向被告转账共计 366999 元。原告发现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被告返还全部款项。被告抗辩仅部分款项属于赠与,且应抵扣其向第三人转账的金额。第三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律师代理优势与胜诉要点
1、法律依据扎实: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内夫妻共同财产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赠与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且侵犯配偶财产权,赠与行为全部无效。
2、证据链完整:提交结婚证、完整转账记录、录音等证据,清晰证明赠与事实与资金流向,法院全部采信。
3、精准核算金额:主动对双方往来款项进行抵扣核算,提出差额返还方案,逻辑清晰、合法合理,直接被法院采纳。
4、程序把控到位:第三人缺席不影响案件审理,律师完整举证质证,确保案件顺利裁判,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确认第三人对被告的赠与行为无效;被告向原告返还转账差额 109029 元;驳回原告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后续建议
1、被告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逾期未付原告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2、婚内大额转账、赠与均需夫妻双方同意,避免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引发法律责任。
3、遭遇婚内财产转移,及时固定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韦琳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