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叶律师
樊叶律师
云南-昆明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第三方代偿债权是否明示为债权转移

发布者:樊叶律师 时间:2023年02月20日 178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简述:委托人成某因多年前代友人潘某承诺向其债权人邓某偿还欠付的借款25万元并出具了欠条,后债权人邓某向法院起诉主张成某为本案债务人并根据欠条内容要求成某向其履行。案件经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成某出具欠条的行为应为债的加入,判决成某偿还邓某欠款25万元。委托人成某找到律师代理二审。

2、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结果,支持成某的上诉请求。

3、办案过程: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查询案件材料,仔细比对证据和往来流水,发现一审法院遗漏审查案件事实,故在二审审理中为当事人避免了大额损失。

4、律师建议:因民法典修订增加了债的加入等新的法律概念,债的加入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与代偿等民事法律行为有交叉且包含的内容,故在日常生活中,应谨慎对他人作出代偿承诺,或在承诺中明确承担范围和责任。


樊叶律师 湘潭大学 本科,北京冠领(昆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工作简历:执业以来代理多起民商事仲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昆明
  • 执业单位:北京冠领(昆明)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30120********35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