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即将过期怎么办?借条过期后会出现什么法律后果?
一.借条诉讼时效即将届满了怎么办?如何来防范法律风险(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方面)。
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可让3年的诉讼时效从中断事项终结之日起重新计算,进而避免因时效届满丧失对借款人胜诉权的法律风险,在借贷纠纷中,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引起借条诉讼时效中断:
1.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出还款请求。
提出方式一般为上门当面提出,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提出,信件提出,公告提出等。不论是哪一种方式提出均需要保留提出还款请求的记录,采用上门当面提出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作为向借款人催要借款过程的见证人,以备诉讼所需。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
3.借款人同意履行还款义务。
借款人对借款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要求债务人重新签订《还款协议》,若是债务人不愿意签订的,也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同意履行义务的过程,同时保存借款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谈话录音、信件、微信或短信记录等。
二.借条诉讼时效届满后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规定,借条诉讼时效届满后会产生以下几项法律后果。
1. 诉讼时效届满后,出借人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若借款人以出借人借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答辩,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法院经查明诉讼时效无中止、中断、延长理由的,则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出借人败诉。
此外,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即使借款人放弃主张或者未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保证人也享有借款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可据此不承担保证责任。
2. 诉讼时效届满后,借款人明确表示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的,视为对债权的重新确认,诉讼时效重新起算。之后借款人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但是,借款人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重新确认,效力并不及于保证人,保证人仍可向出借人主张诉讼时效届满抗辩,据此不承担保证责任。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借款人已经自愿履行清偿还款义务的,不得再请求出借人返还。
综上,借条过期,不代表出借人不能起诉,也不代表出借人必然会败诉,但相对而言,出借人若在诉讼时效内行使还款请求权,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再匹配相应的借款、借条真实存在的证据,则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几率将大大增加。
即使借条过期,出借人的起诉亦被法院驳回,但债权本身及出借人的还款请求权仍然存在,出借人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催要,但是该请求权法院已经不再保护,借款通常亦难以要回来了。